湖北省学生体育协会
关于举办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的通知
各普通高等学校: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意见》和体育总局、教育部《关于深化体教融合促进青少年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通过学校体育让广大青少年“享受乐趣、增强体质、健全人格、锻炼意志”,实现学校体育高质量发展目标。根据《2026年湖北省学生体育竞赛计划》,经研究,决定举办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现将比赛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比赛定于10月31日至11月1日在武汉工程大学举办。
二、请各参赛单位按照《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附件1)的要求,严格落实大学生竞赛工作各项要求,把健康教育、安全教育、体育训练和参赛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好选拔、备赛和参赛等各项工作。
三、承办学校要认真做好比赛的组织接待、后勤保障、安全防范、竞赛策划、参赛学生的健康资格审查和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在竞赛场馆周围提供必需的医疗卫生、交通安全等保障,制定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预案和医疗急救措施,确保所有参赛人员的健康和安全。
附件:
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混合双人比赛办法
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报名表
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
附件1
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湖北省学生体育协会
二、协办单位:湖北省学生体育协会棋牌单项委员会、武汉市象棋协会
三、承办单位:武汉工程大学
四、支持单位:武汉市慈善总会
五、竞赛日期和地点
(一)日期:2026年10月31日至11月1日
(二)地点:武汉工程大学(流芳校区)体育馆
六、竞赛项目和组别
(一)甲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男子团体、女子团体
(二)乙组:男子个人、女子个人、混合团体(乙组男子限大一、大二参加,女子不限年级)
(三)联棋组:混合双人
七、参加单位
湖北省各普通高等学校(以学校为单位组队参赛)
八、参赛资格
(一)凡报名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具有中国国籍(含港、澳、台),并按照教育部关于全国普通高等院校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有关规定,经考生户口所在地高等院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审核录取,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大学生及研究生。
(二)思想政治进步,遵守运动员守则,文化课考试合格,并经医院检查证明身体健康、学校同意参加比赛者。
(三)年龄为18~28周岁,入大学时的年龄不超过22周岁者。
(四)属于进修班、干训班、专修班、短训班、培训班、代培班和电视大学、函授大学、夜大学、职工大学、自修大学、体育运动技术学院等所有属于成人高等教育系列的学生,以及由这类院校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均不得参加本次比赛。
(五)禁止外校学生代表本校参赛。
(六)获得过国家级运动健将(象棋大师)及以上称号的棋手不得参赛。
九、参赛办法
(一)每校须报领队1人、指导老师(必须是本校正式在职教师)1人,可报教练1—2人,领队、教练可由指导老师或运动员兼任。每校可报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10人,其中:
甲组男子不超过4人,女子不超过3人;
联棋组不超过1对,每对选手由1男1女组成;
总人数不超过10人的前提下,乙组人数自由安排。
甲组男子达3人、甲组女子达2人、乙组达2男1女的单位,自动参加相应团体排名,否则只计个人成绩。
乙组男子限大一、大二学生参加,乙组女子、甲组、联棋组不限年级。运动员不得兼报不同组别。
(二)各参赛学校须在10月16日前扫码线上报名,同时上传盖章报名表(附件3)和参赛运动员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新生可用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学籍证明加录取通知书照片代替学信网学籍报告)。
参赛学校报名-2026年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
(三)赛事QQ群483260053(有效期至比赛结束),后续通知将在群内发布。
(四)参赛学校须为所有参赛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含比赛及往返期间)。参赛人员须签订自愿参赛责任及风险告知书(附件4)。
(五)参赛学校报到时须提交盖章报名表、告知书和保险单,否则不允许参赛。参赛运动员须带上学生证、身份证,用于比赛期间核验身份。
联系人:
咨询:王道莲,联系电话:13163288318
报名:谢杰焕,联系电话:13669678950
十、竞赛办法
(一)执行中国象棋协会审定的最新《象棋竞赛规则》。联棋组采用《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混合双人比赛办法》(附件2)。
(二)采用积分编排制或循环制,根据报名人数确定赛制。
(三)团体名次根据个人名次计算。
甲组男子团体名次:取各单位甲组名次最好的3名男选手计算名次和,数小列前。名次和相同时比较甲组男子个人最好名次。
甲组女子团体名次:取各单位甲组名次最好的2名女选手计算名次和,数小列前。名次和相同时比较甲组女子个人最好名次。
乙组混合团体名次:取各单位乙组名次最好的2名男选手和1名女选手计算名次和,数小列前。名次和相同时比较乙组男子个人最好名次。
(四)具体竞赛办法将于赛前在补充规定中公布。
十一、录取名次与奖励办法
(一)各小项录取前8名,颁发获奖证书。团体前8名颁发奖杯。
(二)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优秀组织奖、优秀裁判奖若干,颁发证书。
十二、裁判选派
比赛裁判长、仲裁委员由主办单位选派,其他裁判员由承办单位选派。
十三、其它事项
(一)本次比赛不收取报名费。参赛院校食宿、交通费自理。
(二)各参赛学校自备统一服装,裁判和工作人员服装由承办单位提供。
十四、本规程的解释权属湖北省学生体育协会。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2
第十八届湖北省大学生象棋锦标赛混合双人比赛办法
一、比赛双方同队棋手同侧而坐,同性别棋手相对而坐,棋钟摆放在黑方右手边,女棋手靠钟就坐负责按钟,允许男棋手帮助女棋手按钟。
二、行棋顺序为:红方女棋手——黑方女棋手——红方男棋手——黑方男棋手——红方女棋手,以此类推。如发现行棋顺序错误,应从最后有效棋着起恢复此行棋顺序。
三、对局中若一方出现行棋顺序错误(即某位棋手抢下),在下一着行棋前向裁判员提出,经裁判员确认,记抢下一次,已走棋着有效。一局棋每方最多允许抢下一次,抢下两次判负。
四、发生抢下时未及时提出,则已走棋着有效,不记抢下次数,双方均不受罚。
五、对局未结束禁止两人同时离席;对局期间除征求搭档意见是否提和(含提出“自然限着”“待判局面”)、认输,或询问行棋顺序外,搭档之间不得交流、提示比赛对局。违者判犯规一次,犯规两次判负。
六、组对两人中有一人弃权,视为该对选手弃权。




